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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林业工作站2020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园林绿化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林业工作站2020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林业工作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朝阳区林业工作站、朝阳区果树站、朝阳区种子苗木管理站、朝阳区林业保护站、北京市朝阳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事务中心五个站的职能。主要负责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加强林业站管理,促进林业站发展,全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林木种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指导果树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食用林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数1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04.580586万元,比上年增加25.603811万元,增长2.9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4.580586万元,比上年增加25.603811万元,增长2.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7.2943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7.2862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0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00.206284万元,比上年增加21.229509万元,增长2.42%,其中:基本支出555.3363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69%;项目支出344.8699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31%;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9200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99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9635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0%;卫生健康支出30.4948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9%;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771.9417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度决算1.5199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19950万元,增长0.00%。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2020年度决算1.5199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1995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新入职人员支付各项办公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68.9635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993552万元,增长18.9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68.9635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993552万元,增长18.96%。主要用于新入职人员支付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30.49481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65184万元,下降5.4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30.49481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65184万元,下降5.47%。主要用于新入职人员支付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771.94172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2.521729万元,增长18.87%。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0年度决算771.94172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2.521729万元,增长18.87%。主要用于新入职人员支付人员工资以及其他社保。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8.05009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140000万元减少0.14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140000万元减少0.14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00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80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8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8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8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2台,28.760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林业工作站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全力做好林木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巡查力度;加强对食用林产品安全生产的监管服务力度;保障林果食品安全等工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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